孙培佳律师,男,湖北宜昌市人,江西财经大学法学专业毕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湖北律师协会会员,宜昌市法学会会员,现为湖北君任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孙培佳律师从事律师工作以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中华... 详细>>
律师姓名:孙培佳律师
电话号码:0717-6909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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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205201110396060
执业律所:湖北君任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发展大道46号地铂港13楼1310
离婚起诉前夫妻一方将存款转移怎么办?
在离婚起诉提起之前夫妻一方提前将存款转移的现象在实践中非常普遍,这样的做法无疑会给另一方造成损害,甚至是非常严重的损害,使对方在离婚诉讼中处于极其被动的地位,生活中对如此的问题进行咨询的也是非常普遍的,律师的解释可能也是多种多样的.但最为普遍的一种解释是:要看转移的款额的大小,和转移的时间距离离婚诉讼的时间长短来判断该笔被转移的款项是否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比如,一方一次性取出10万元,且在取出行为发生仅仅一个月的时间里便提起离婚诉讼,那么按照常理来说,在没有证据表明这些钱用在了何处的情况下,就应当认定此笔款是存在的,另一方就有权要求分割.如果一方在10年前一次性取出10万元,十年后提起离婚诉讼,那么由于时间较长了,因此另一方就不能再对此款主张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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