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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孙培佳律师 孙培佳律师,男,湖北宜昌市人,江西财经大学法学专业毕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湖北律师协会会员,宜昌市法学会会员,现为湖北君任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孙培佳律师从事律师工作以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中华...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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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孙培佳律师

电话号码:0717-6909410

手机号码:13687175604

邮箱地址:2444863429@qq.com

执业证号:14205201110396060

执业律所:湖北君任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发展大道46号地铂港13楼1310

法律法规

民政部关于婚姻状况证明有效期限补充规定的通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驻外使、领馆:

我部颁布的关于《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第三条乙款规定,外国人要求与中国公民结婚的,需持有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现对“婚姻状况证明”的有效期限补充规定如下:

一、外国人和外籍华人所持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期限从公证之日起三个月有效;

二、经我使、领馆认证后,来我国办理婚姻登记的期限从认证之日起半年有效。本规定也适用于华侨。

望各驻外使、领馆协助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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